网站首页:
|媒体简介 |广告刊例价 |广告服务 |遗失声明
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三类人员可适当倾斜-中国证券报广告部电话|公告声明登报热线:4008-536-635
客服中心
电话: 010-57209938
  010-57209939
传真: 010-87394205
QQ: 996026619
QQ: 573918096
微信/手机: 15010435351
 
最新信息 查看更多
 
 首页>>新闻中心>>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三类人员可适当倾斜
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三类人员可适当倾斜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广告部
 
河南商报讯(记者杨晓楠)4月2日的《河南商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好消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连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05元。
  其实,好消息不止这些,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还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三类人员还能得到适当倾斜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40元/人/月;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50元/人/月;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60元/人/月;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70元/人/月;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80元/人/月;
  年满90周岁,增加90元/人/月。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上调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中强调,必须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返回首页] [打印] [ 上一篇:《王牌特工》刷屏朋友圈本报揭秘电影中那些时尚标配 ]   [下一篇:郑焦城际铁路5月试运营设7个站点全长70.3公里 ]
友情链接:|北京日报广告部 |中国法制报广告部 |法制日报广告部 |证券日报广告部 |中国证券报广告部 |中国保险报广告部 |北京商报广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