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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安被指违规查封非涉案财产约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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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5月26日电(苏华)2013年11月4日,江苏连云港公安以办案为由分别致函无锡市国土局、南京市住建委,要求上述两家单位协助查封和冻结无锡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事旅游公司”)土地及市民唐某名下房产。针对这起案件,市民陈某近日向本网投诉称:“连云港公安执法手续不全,致使相关单位约6亿元非涉案财产被违规查封、冻结。”
  根据投诉人陈某提交的投诉材料显示,2013年11月4日,连云港公安局向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连公(经)封通字[2013]01号《协助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请予以协助查封蔡某平挪用资金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下列财物、文件……”在其下的填充式表格中的“名称”、“权利人姓名”、“备注”栏内分别填写了:“土地”、“无锡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8025㎡、17138㎡。查封时间从2013年11月4日起至2015年11月3日止。”
  同日,连云港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产权市场处出具连公(经)函[2013]3号《关于对唐红房产进行冻结的函》,称:“我支队在侦办蔡某平挪用资金案中,为了侦查工作需要,特商请贵局停止办理唐某名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6号、128号***室、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6号、128号***室、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幢*单元***室的产权变更、转让、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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